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(一)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;
>>唐山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(条件+材料要求+办理途径)
(相关资料图)
(二)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(三)离休、退休的;
>>唐山公积金离退休提取指南
(四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(五)出境定居的;
(六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>>唐山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指南
>>唐山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指南(条件+资料)
>>唐山偿还组合贷款提取公积金指南
(七)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唐山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;
>>唐山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(条件+材料+办理途径)
(八)职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;
>>唐山死亡后公积金怎么全部提取
(九)符合其他规定情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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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必备材料
身份资料:提取人身份证、住房公积金卡
(二)根据不同情况,提醒相对应的材料
>>唐山公积金提取材料
1、职工持规定资料到分中心、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分中心、管理部受理并通过审核的当场予以办理,审核未通过的当场告知职工原因和理由。对于无法立即确认,需要进一步核实的,分中心、管理部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,或采取面谈、实地复查、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加强审核。
2、分中心、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。
3、需赴外地核实申请材料的,审核时间不计入在内。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无法核实的,分中心、管理部可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。
部分提取:
1、商品住房:可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前账户的余额,合计不超出购房款总额。
2、购房偿还贷款本息:可提取当次提取日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,额度不超过当次提取日至上次提取日期间(第一次提取期间为还款初始日至第一次提取日)的还款本息总额。
3、租住我市保障房: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当季度支付的房租。
4、租住我市商品房: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季度支付的房租,且租赁路南、路北、高新区住房的,每月提取上限为1000元,即每年12000元。
唐山公积金可部分提取的情况
全额提取:
唐山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
不同提取事项额度不一样,具体可咨询0315-12329。
提取时间间隔: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(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)。
另:农村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(建成之日起一年内)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到账时间:4个工作日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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